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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全面推进东湖水库征迁工作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济南市南水北调局    点击数:1056    更新时间:2010-2-5

当前,济南市紧紧围绕南水北调东线工程2013年通水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完善各项措施,以加快推进东湖水库征迁工作为重点,积极推进南水北调工程建设,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指挥部成员扩大会议精神。截至目前,东湖水库占地范围内的地上附着物已经基本清查完毕,正在进行数据整理和汇总。

(一)健全组织,明确职责。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对南水北调济南东工程建设进行专题研究。成立了由张建国市长任组长、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程征迁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指挥部,由赵文朝副市长任指挥,统筹协调济南东工程征迁工作。市南水北调局负责境内南水北调工程征迁工作的组织协调及配套工程建设等工作,国土、水利、林业、交通、环保、电力、公安等部门紧紧围绕大局,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全力支持,协调解决征迁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历城区和章丘市分别成立了工程征迁指挥部,具体负责辖区内征迁及移民安置工作。

(二)严格政策,落实资金。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和省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精神,明确济南东明渠段和东湖水库采用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实施征迁补偿,征地补偿增加投资部分由市本级和区(市)各承担50%。市本级承担部分从国有土地收益基金中解决;章丘市、历城区承担的部分从土地占用税中解决,不足部分从区(市)级土地收益中补齐。市政府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历城区、章丘市政府积极筹集征迁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为征迁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三)及时动员,周密安排。针对东湖水库征地移民工作时间紧张、任务繁重、情况复杂的实际情况,市征迁指挥部成立后立即组织召开第一次成员扩大会议,对东湖水库征迁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要求春节前完成勘测定界和地上附着物的清查工作。按照征地移民工作“以政府为主导,以区(市)为主体,分级负责”的原则,市指挥部与历城区、章丘市政府分别签订了“东湖水库征地移民任务及投资包干协议”,进一步明确了市县两级政府的责任和义务,把征迁任务进一步落到了实处。邀请征迁工作专家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了系统的征迁政策和程序培训。针对东湖水库征迁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实际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对勘测定级和外业调查工作进行了详细、周密地部署和安排。组织市国土部门、业主、勘测、设计、监理等单位人员与历城区、章丘市指挥部工作人员在东湖水库占地现场进行了技术交底。建立了信息定期通报制度,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刊发简报,让省市领导及时了解征迁工作进展情况。

(四)精心组织,稳步推进。针对东湖水库占地多、投资大、情况复杂、部分群众认识不一的实际,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切实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支持工程建设的舆论氛围。组织征迁工作人员深入基层,到村入户,积极进行沟通交流,向群众讲解政策,认真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历城区、章丘市政府及其各有关部门按照市指挥部会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立即行动,密切配合,积极推进东湖水库勘测定界和地面附着物清查工作。为尽快完成征迁任务,历城区、章丘市在各自成立南水北调工程指挥部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各成员单位,抽调精通业务的技术骨干,与设计、监理、业主等单位人员,组成数个现场联合调查组,深入村镇一线,克服严寒等不利因素,坚守在田间地头,认真进行勘测定界和外业实物调查工作。

(五)严格监管,加强廉政。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要求,通过采取加强干部廉政教育,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强化监督等措施,切实做到资金规范使用,确保“资金安全、工程安全、干部安全”。市县两级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征地移民资金专门账户,配备了专职财务人员,对征地移民资金实行独立核算、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并加强内部审计和监督,对资金的支付和发放全过程跟踪审计,主动接受监察部门和省南水北调主管部门的监督。目前,东湖水库第一批补偿资金已及时下达到历城区和章丘市。与此同时,始终把廉政建设放在征迁工作的重要位置,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加大廉政教育力度,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勤政意识,强化制度建设,实行阳光操作,把监督落实到征迁补偿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有效预防各类腐败事件的发生。

(济南市南水北调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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