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工程动态 | 科技创新 | 党务政务 | 政策法规 | 水源保护 | 计划财务 | 招标投标 | 图片新闻 | 下载中心 | 各地信息 | 媒体聚焦 
 


网 上 举 报 须 知

  

1、提倡属实名举报,属实名举报的请详细填写联系方式,以方便反馈举报问题处理情况。

 

2、请如实填写举报表单中的各栏目,特别是填写“举报的问题”一栏时,应尽量详尽,地点、主要证据、涉及人员等要交代明确。标有“*”的为必填项目。

 

3、为了保证举报人的合法权益,限制恶意重复举报和垃圾信件,确保举报信息有效、安全,本系统限制每台计算机每天只能提交3封信件。

 

4、为维护举报工作的严肃性,检举、控告人应据实检举、控告,凡捏造事实、制造假证、诬告陷害他人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网上举报只是反映问题的一种途径,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


  (1)投寄举报信,举报信箱设在局办公楼四层楼梯拐角处;举报信邮寄地址:济南市历山路127号纪检督察室收(邮编:250013)


  (2)举报电话:(0531)66572148


  (3)举报接待室:颐正大厦附楼604室。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 

版权所有:山东省南水北调管理局 技术支持:信息技术研究室
未经许可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鲁ICP备050489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