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工程动态 | 科技创新 | 党务政务 | 政策法规 | 水源保护 | 计划财务 | 招标投标 | 图片新闻 | 下载中心 | 各地信息 | 媒体聚焦 
 


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纪检监察部门受理举报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南水北调东线山东干线有限责任公司及局属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党的政策、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等党纪、政纪行为,以及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政风的行为,可以通过电话、电报、信函、网络及来人向局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 

版权所有:山东省南水北调管理局 技术支持:信息技术研究室
未经许可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鲁ICP备050489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