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宁市是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重要通道,输水干线贯穿南北197.9公里,确保输水沿线水质安全,济宁市肩负着重要职责。对此,济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流域综合治理作为南水北调水污染防治的重要举措来抓,不断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强化重点污染源治理,扎实推进生态环境建设,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到目前,全市254个流域综合治理项目,170个已经建成、73个正在建设、10个正在展开前期工作,COD、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排放大幅度减少,均达到省下达的总量控制目标,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54个重点项目统一治理目标和完成时限
济宁市委、市政府日前出台了《关于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明确了水污染防治的总体目标、工作措施和工作责任。成立了济宁市环保工作委员会,统一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多次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流域综合治理工作。全市上下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了系统分工、上下联动、属地责任管理的环保工作机制。根据《南水北调水污染防治规划》,编制了《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济宁段控制单元治污方案》,明确全市水污染防治“治、用、保”的工作思路,综合治理水污染,确保实现南水北调水质目标。省南水北调污染物排放新标准实施后,济宁市将《“两湖一河”碧水行动计划》、《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山东段控制单元治污方案》和《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等涉及的水污染防治项目进行归纳整合,制定了《济宁市2006~2007年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共列出254个重点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统一治理目标和完成时限,以政府决定的形式下发到各责任单位,并与县(市)区、部门和企业分别签订目标责任书,使水污染防治任务更加明晰,责任更加明确。
济宁市政府建立了水污染防治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调度检查制度,定期召开调度会、现场会,检查项目进展情况,督促工作进度。对县(市)区水污染项目进展情况实行月通报制度,并在主要新闻媒体和市政府办公楼大厅公布。去年市政府又组织7个督导组,到各县(市)区督促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进度,对进展缓慢的项目实行挂牌督办、重点督导。市政府还把水污染防治纳入对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指标体系,严格奖惩兑现和责任追究,对水污染防治任务进展缓慢、考核水质断面超标的单位,在各类评先活动中实行环保“一票否决”。
分类指导强化工业点源治理和设施建设
济宁市坚持排污浓度和总量控制相结合的原则,对工业点源综合治理项目分别采取不同措施,强化限期治理。对废水排放能够纳入城镇污水处理管网的66家工业企业,强化末端控制,确保达标排放。对煤炭企业、以废纸或商品浆为原料的造纸企业、火力发电企业、机械加工企业和南水北调核心保护区的98家工业企业,最大限度地实施废水资源化,确保废水“零排放”。对其他不能进入城市污水处理管网的47家工业企业,逐一落实深度治理方案、项目和资金,加快治理进度,确保外排废水达到南水北调规定的排放标准,并满足当地环境容量要求,不能按期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其停产治理直至关闭。对部分排污量大、影响断面水质的重点污染企业,逐一落实停产治理、限制生产能力、关闭生产线等强制性措施。目前全市211个工业点源治理项目,已完成159个,在建51个。
济宁市把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厂建设作为确保南水北调水质安全的一项重要举措,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全力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目前全市12个县(市)区已有济宁市区、兖州、曲阜、邹城等9处城市污水处理厂建成并投入运行,日处理能力52万吨。鱼台、金乡、梁山3处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即将竣工。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建成投用,济宁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主体工程已完工。制定出台了《济宁市城区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明确了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主体、征收范围、征收渠道和保障措施等,全市污水处理厂在执行省定新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已全部落实了“收支两条线”管理。鱼台、金乡、济宁高新区3座污水处理厂实行了BOT市场化运作方式。
多措并举构建污染防治长效机制
济宁市坚持把截污导流项目建设与流域污染治理、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结合起来,按照“规划先行、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思路,积极筹措配套资金,加快生态保护屏障建设。在微山、任城、鱼台等5个县(市)区全面开展人工湿地工程建设,2006年全市新增人工种植湿地5000亩、修复湿地面积3.5万亩。结合新农村建设,狠抓农村环境保护,全市有1256个行政村实施了“一池三改”,沼气用户达到3.2万户。
济宁市还充分发挥环保、监察、发改等部门的联动优势,形成执法监管的合力。对擅自停运治污设施、超标排污、偷排偷放的企业,依法从严查处。始终对环境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深入开展“严查环保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及时查处影响生产生活和群众反映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去年以来,共组织大规模专项执法活动4次,依法查处环境违法企业62家,对22家企业实行了停产整顿和关闭。 |